公告通知
2024年自治区统战(民族宗教)信息舆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来源: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8:30,在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22室。
二、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告者(参加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父母 (含岳父母、公婆) 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考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满足报考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4.《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2份(附件2),考生自行填写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办理。
三、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3.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应聘者应按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咨询电话:0951-6669572
附件:
1.2024年自治区统战(民族宗教)信息舆情中心
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