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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海博观

关于降低疫情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建议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来源:民革宁夏区委会

2020年春节期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面对疫情,国家和各地政府一方面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疫情科学防控,另一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积极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变化和向好趋势。但不可回避的是,疫情爆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对我区而言,主要有以下影响:

一是目前已经进入春季农业生产阶段,但农业生产人力、农资投入准备等方面受疫情影响较大,农时不等人,如果没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将会对农业生产特别是订单农业、经济作物带来产量、质量方面的影响。另外,劳务收入是贫困地区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疫情防控的形势需要,农民工外出务工存在公共交通不足和证明材料太多的问题(当前我区大部分县市区实行封闭管理,部分地区公交车、大巴以及火车停运,农村劳动力外出的交通条件受到严重制约,而且农民工外出需要流入流出地一系列证明材料),加之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建筑企业还不能正常复工,极有可能导致劳务收入下降,进而影响到贫困地区居民全年的总体收入。

二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大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经营暂时停顿。疫情爆发后,我会与宁夏艾依斯数据统计公司联合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疫情对企业经营影响主要表现在资金积压,流水周转慢,资金链承压大;不能如期开工,生产经营延期影响后期工作计划;部分员工因疫情不能到岗,但仍需要支付工资待遇;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难;物流成本增加;年前备货囤货积压;订单和客流量下降,营业额减少等方面。同时,由于人口流通受限,既出现一些工厂招工难的局面,也出现需求缩减,导致另一些工厂开工难的局面。而且消费力迅速降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者的冲击尤其巨大。

目前,如何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复苏成为工作重点。为此,建议:

一是及时调整企业扶持政策,把扶持企业发展和保就业作为重点。实施可行性强、落地迅速、执行有保障的扶持政策,提供宽松政策和利率,尽可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为中小企业减压减负。如:提供相对宽松的专项贷款,对有资产抵押能力、知识产权抵押能力的企业,应加快审批放款速度,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明确贷款暂缓还本金,只还利息;根据疫情发生和结束的时间,对受冲击企业给予相应的营业税、所得税减免;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给予专项奖励,稳岗补贴;出台针对企业倒闭、员工失业的社会再保险制度,对困难企业进行救助,对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

二是推行租金补贴与减免、灵活用工等政策。对地产业主给予规模化补贴,并通过至少2-6个月的减租、免租等方式精准惠及消费行业及其他中小微企业,减免企业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切实降低其日常经营负担;此外,基于疫情可防可控的前提,允许企业根据其自身经营状况灵活决定用工政策,并在社保、五险一金等方面,以发放劳动券、减缓征收1年社保、缴纳额度补贴等形式,予以直接政策优惠,减免残疾人保障金,帮助疫情期间承担巨额员工成本的企业主们度过当前的经营危机。

三是确保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有效落地。在严防疫情的前提下,一方面,针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手续,提高复工效率。另一方面,要统筹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动两头受限问题,从政府层面加大与东部沿海劳动力流入地区以及本土用工短缺企业的沟通对接,链接用工需求与供给,同时自治区交管、人社等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协助。

四是严防因疫致困、因疫返贫。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做好全面摸排工作,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口罩、消毒液等基本防疫用品的供给发放,拓宽贫困群众就业门路,协助种养殖户做好农业生产物资供应和农产品产销对接,既做好政策兜底保障,又增强自救能力。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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