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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海博观

做好“导”字文章 创新推进新时代宗教工作

时间:2020年05月05日        来源:

兰德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导”的重要论述,明确了对待宗教工作的正确态度,提供了做好宗教工作的方法指南。

一、认识“导”的重要意义

1.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最新成果。宗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实践证明,政权要巩固,社会要和谐,对宗教就要管得住、管得好,就要通过教育、引导、管理、服务等多种手段,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宗教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处理好与宗教界的关系,更要认识到宗教工作事关人心向背和力量对比,必须从维护党的长期执政、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谨慎对待。“导”体现了实事求是原则,体现了唯物辩证思想,体现了党的一贯主张,体现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和发展。

2.处理我国宗教问题的正确态度。在处理宗教问题中,存在两个常见的态度,一个是“放”,这种态度,要害是只讲宗教信仰的个体属性而不讲社会属性,只看到表象,而没有看到本质,忽视了宗教背后的复杂社会政治因素;一个是“收”,这种态度要害是对宗教的基本属性认识不足,忽视了宗教是一种客观存在,夸大了宗教的消极作用。因而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不审势即宽严皆误。”新形势下对待宗教的态度既不能轻言“放”,也不能一味“收”,只有“导”正确把握了我国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能够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并运用了群众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开展工作,确保宗教健康有序发展,使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3.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有效途径。随着时代发展、形势变迁,宗教不仅涉及内政,也涉及外交,不仅事关国家安全,也事关祖国统一,必须从政治上审视研究宗教问题、从大局上谋划推进宗教工作。面对种种挑战,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正确方向不可动摇,始终保持宗教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可动摇。扎实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必须站在党要长期执政的战略高度,时刻绷紧党管宗教工作这根弦,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依法治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不动摇、不偏离。

二、探索“导”的方法途径

1.突出“管”字,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着力在管方向、建机制、夯基础上下功夫,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领导权,实现“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切实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宗教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建立完善宗教工作巡查、考核、约谈、问责等机制,把巡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开展乡村宗教事务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的体制机制,推动资源向乡、村下沉,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人做、有人抓、管得住、管得好。

2.突出“引”字,倡导中道和谐的宗教理念。按照“凝聚价值共识、倡导爱国爱教、注重文化浸润、引导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用广大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持久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和内涵,在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国旗台、悬挂国旗,积极引导场所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升国旗仪式、奏唱国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教职人员日常讲经讲道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灵活多样的方式讲深讲透,让信教群众愿意听、易接受、能领会、好践行,内化为自身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形成中道和谐的宗教理念。

3.突出“润”字,实现与中华文化交融会通。在宗教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培训、研讨、体验等活动,经常性地学习经典文化典籍,阐释和激活宗教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始终坚守中华文化本位不动摇。坚定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动摇,在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中,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必修课,条件成熟也可编印教材,引导他们自觉学习、积极弘扬。大力推进中国化解经工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述经典教义,彰显中华文化品格,展现中华文化气象,努力实现与中华文化的交融会通。

4.突出“调”字,促进宗教关系健康和谐。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核心是处理好政教关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坚持政教分离,坚决制止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方面国家职能的实施。持续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建立长效化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各级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处理好社会与宗教关系,推动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覆盖到宗教教职人员,坚决制止宗教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现象。处理好各宗教之间的关系,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支持各宗教秉持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原则相处,尊重彼此差异,尊重彼此教义、教规、传统和习俗。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5.突出“疏”字,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抓手,结合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乡风文明建设行动,占领精神文化阵地,引导信教群众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自己,形成爱国爱教、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坚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相结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国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实行团体及负责人年度考核制度,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宗教团体。

三、厘清“导”的参与主体

1.党委政府要领导统揽,形成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链条和有效合力。要强化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明确统战宗教部门的具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形成完整的宗教工作责任链条。强化工作体系,构建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宗教工作格局。强化基层网络体系,完善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宗教工作网络,建立重点乡镇、村信息员队伍。强化力量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和加强宗教工作干部力量,努力扭转一些地方存在的不会管、没人管、管不好的现状,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求落到实处。

2.宗教界人士要发挥作用,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党管宗教,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坚持党委、政府培养同宗教界自我培养相结合、政治文化素质培训同宗教学识培训相结合、理论政策培训同社会实践考察相结合、普通培训同重点培养相结合,引导宗教界人士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党的同心同行者、爱国奉法的践行者、信教群众的服务者、宗教正信正行的引领者、社会责任的担当者,努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人才队伍。

3.专家学者要研究指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强化理论自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确保宗教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对专家学者要政治引导、实践锻炼和跟踪培养,建立健全智库咨询机制,引导其深入研究宗教理论、剖析宗教心理、洞彻宗教实践,不断探索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理论创新和实践路径,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贡献才智。建强理论队伍,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研究的平台和机制,发挥好统战、宗教工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面研究力量的作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4.新闻媒体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和网络舆情清朗空间。充分发挥利用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加强正面引导力度,积极挖掘和宣传宗教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人物及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模范事迹,树立起宗教界爱国守法、正信正行、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探索网上统战工作新形式新途径,加强正面发声,唱响主旋律,扩大正能量。注重做好线下工作,推动解决现实问题,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作者系吴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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