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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25年自治区统战(民族宗教)信息舆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来源: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部将组织开展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以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18:30,在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22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亲笔署名。具体如下:

1.考生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和报名登记。集体户籍的报考者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子女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本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本以及结婚证。

3.考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满足报考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2份(附件2),考生自行填写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6.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附件3)办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3.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4.应聘者应按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5.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至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联系电话:0951-6669572   传真:0951-6669758

附件:1.2025年自治区统战(民族宗教)信息舆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资格复审委托说明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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