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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福建泉州立法保护华侨历史遗存 系中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遗存的设区市法规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来源:《中国新闻报》

福建泉州近日举办《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简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保护条例》是中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遗存的设区市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综合中新社、泉州网报道,泉州是中国著名侨乡,分布在世界170个国家和地区的泉籍华侨华人约有950多万人。泉籍华侨漂洋过海在外谋生致富后,出资在家乡建房、修宗祠,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存。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黄阳春表示,这些华侨历史遗存是闽南文化与海外文化交流的时代见证,是华侨历史的重要印记,承载着海外游子的乡愁记忆和家国情怀。制定《保护条例》,是泉州打好法治“侨牌”,凝聚侨心侨力的具体行动。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委员表示,《保护条例》聚焦“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进行制度设计,为守护华侨历史根脉提供法治保障。

《保护条例》明确保护对象为华侨历史遗存,采取“定义+列举”的方式对华侨历史遗存进行界定,并设置转致条款,明确法律法规对华侨历史遗存中涉及的文物、档案、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考虑到泉州台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众多,《保护条例》还在附则规定“台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历史遗存的保护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此外,《保护条例》对华侨历史遗存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都做出了相应规定,并对擅自拆除不可移动华侨历史遗存、刻划或者损毁保护标志、保护设施等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则,明确了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华侨历史遗存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的法律责任。

保护和利用好华侨历史遗存,才能讲好新时代侨乡故事,凝聚起海内外侨胞力量。秉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保护条例》就开展华侨历史遗存相关的宣传推广、人才培养、研究应用、开放展示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护条例》还对开发华侨文化主题旅游产品和项目、培育侨乡文旅品牌,依托华侨古民居开办侨史馆、侨批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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